2022年7月26日,本网获悉:河南省政府将违法占地案件转交郑州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办理,宋金梅认为明显违法而申请行政复议。
昨天(7月25日),郑州市中原区柿园村村民宋金梅通过邮寄向河南省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确认河南省政府对宋金梅的举报转交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办事处办理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2022年6月9日,宋金梅从网上向河南省人民政府举报,反映“2013年郑州市中原区柿园村拆迁至今未完成土地征收,属于违法占地,请依法查处。”并附有三张图片。该违法占地的实施者是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
河南省政府以“认领交办”的名义,迅即作出反馈:“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我们已将您反映的问题转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处理情况我们会及时与您进行沟通。感谢您的宝贵留言!”但未明确“相关部门”的具体名称。到了2022年7月18日,宋金梅才知道这个相关部门竟然是“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办事处”,但这个所谓的相关部门(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办事处)并没有查处违法占地的法定职责。河南省政府将反映违法占地的举报信转交无管辖权的街道办处理,明显属于违法。
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办事处从网上对宋金梅告知:“经了解,目前柿园村部分安置房项目现处于手续办理阶段,街道将督促企业并协助相关单位加快手续办理进度。待相关手续完善后,将督促企业尽快进场施工。”这个答复暴露了以下事实:
1、2013年以来,郑州市中原区政府以拆迁名义长期非法占用柿园村集体土地,至今未办理手续。
2、对此长期违法占地行为达九年之久,至今没有查处。
3、对违法占地行为,应当考虑如何处罚,而不是 “待相关手续完善后,将督促企业尽快进场施工”。
奇怪的是,河南省政府对宋金梅的网上举报加盖了“已办理”印章,企图说明西流湖街道办已经处理完毕。但实际上,该街道办什么也没有处理,只是应付差事而已。况且,违法占地的中原区政府恰恰是西流湖街道办的上级,下级不可能处理上级,反而为上级的违法占地转移为“督促企业尽快进场施工”,为中原区政府摆脱尴尬的处境。
宋金梅希望河南省政府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勇于自我纠错,避免将违法占地的处罚权移交没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西流湖街道办事处)处理。
来源:维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