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访民解明桂坚持依法维权控诉当局非法迫害

2022年5月17日,本网获悉:解明桂是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粟塘社区东塘元组村民。因依法维权被地方当局以三次在黎托街道粟塘社区明昇壹城二期工地阻工、扰乱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公司正常秩序为由,于2019年7月2日被当地警方拘留七日(共8日),于2019年7月10日解除拘留回家。

解明桂出来后一直持续依法维权,持续控告:黄健元(长沙市雨花区公安分局局长)、刘伟颀(长沙市雨花区黎托派出所民警)。以下是控告书内容:

控告诉求:

1、 追究被控民警徇私枉法成为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法律责任。

2、 依法撤销控告人的雨公(黎)决字(2019)第1885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

事实经过:

2019年7月1日14时许,在解明桂本人征收补偿安置费用未足额支付到位情况下,一个不明身份的人开着一台挖掘机在她宅基地上进行挖土。当时报了警,后经公安(开着执法记录仪)和社区征收拆迁负责人唐友文到场,问明双方情况后,阻止了挖掘机的违法行为。

2019年7月2日上午11时许又出现这种违法行为,当时解明桂本人根本不在现场,公安机关虚构事实。

2019年7月2日下午14时许,又来了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开着一台挖掘机在解明桂的宅基地上挖土。当时解明桂就把昨天和公安机关及社区征地负责人唐友文和第三方确定的把征地拆迁未补偿事宜协商好才进行施工的情况告诉他们。后来又来了一台警车,下来两个警察(开着执法记录仪)问明情况后,说一起去派出所协商。解明桂在派出所打了社区负责征地拆迁唐友文电话叫了他来协商,他来只说了一句话:“他们怎么又来挖了。”解明桂就被警察没收了电话,强行带去询问室。而且从7月2日14时许到7月3日17时许(超过24小时),对解明桂作出了雨公(黎)决字(2019)第1885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解明桂并没有阻工,也没有扰乱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公司正常秩序,而是在自家被他们偷挖宅基地上和开挖掘机的人解释,要他们等事情协商好了再来挖。

处罚书上说解明桂有违法行为的陈述,而办案民警刘伟颀什么也没有给她看,她也没有在任何陈述上签一个字,他们做的假材料、假证据,黄健元做为雨花区公安分局局长,在没有调查了解事实真相的况下,就对解明桂做出公安行政处罚决定。

解明桂要持续依法维权向上级机关与广大人民群众反映查处公安机关人员违法执法行为,还人民群众公道。

来源: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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