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张红英的血泪遗书

我,张红英,也叫梓瑛,家住;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坝口路绳金塔地段。

公诉人辛振宇及一、二审审判长陈长权、李静指使黑社会人员冒名顶替“侦查机关人员”对我抓捕、逼供, 一审无罪判刑,二审未宣判、先服刑(已出狱无判决)。他们在看守所对我动用酷刑,逼我割脉自杀,使我将要家破人亡。

由于南昌市市政府信访局原局长黄耀华及西湖区政府原相关负责人、东湖区法院原院长雷虹、红谷滩新区原相关负责人等逼我帮他们签了168万元协议款去贪污,就杀我灭口。

同时向我当时7岁多的孩子打毒针、喂安眠药,致使我的小孩留下后遗症。

之后由于户口的原因,我的事情由红谷滩新区管理,当红谷滩区接手了我案件之后。

不久红谷滩派出所原所长李群将我母子抓到派出所凶神恶煞得瑟的说:“我是红谷滩公安分局副局长兼红谷滩派出所所长,我就是法律,我要处罚你。我们要让你的孩子受到失去母亲的报应”。

接着,李群指使黑社会人员及黑社会两牢人员绑架、非法拘禁我未成年的孩子到红谷滩格林联盟酒店,并将我放在孩子手上包里的8000元钱收缴。

然后又指使十几个人抬我到一张刑床上锁住我的双手双脚逼我吃老鼠药······

2018年9月11日,我接受了北京新京报记者采访,记者对我的遭遇十分震惊,全程录音录像3—4个小时。

我如实向媒体反映情况,因此惹怒了相关官员。

2018年10月8日我就被无端抓捕关押。

更为奇葩的是西湖区检公诉人辛振宇、西湖区法院审判长陈长权、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李静组织一群涉嫌黑社会人员冒名顶替冒充是“公安机关人员”对我抓捕、羁押。

他们利用涉黑人员对我严刑逼供,所有的“罪证”全是伪造的。

为了达到对我判刑的目的,就连批准逮捕我的人员身份造假,逮捕令上无相关负责人签名,还伪造了一份110警情信息。

伪造的罪证,在庭审现场被我一一驳回。但是他们依然罗织着种种莫须有的罪名,定我为“寻衅滋事罪”,构陷判我2年10个月的牢狱之灾。

我身陷囹圄,直接致使我未成年在单亲家庭成长且将要高考的孩子生活没有着落,学业因此中断。所有这些,突如其来的变故与迫害,我生不如死,度日如年。

为此,我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从中多次叫律师转交证据材料,指出了‘公安机关人员’是冒名顶替的及一系列造假的情况,并要求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救救我的孩子。

我再三向看守所写了求救材料,结果二审法院审判长李静对我的案子冤屈不理不睬。

为了达到我认罪的目的,李静与看守所暗箱操作,让我受尽各种酷刑,生不如死,致使我逼迫割脉自杀。

我割脉之后,看守所上上下下人员说:“是我自己割的,与他们无关”,为此,对我不进行救治,后伤口发炎,导致手功能丧失,险些截肢,并多次逼迫绝食自杀。

期间,在看守所所长万建明与驻所检察官授意指使下,在看守所副所长徐慧珍、指导员朱金花与管教具体安排下,把我拖到办公室,牢头狱霸及死刑犯一伙人对我拳打脚踢,让我受尽非人折磨。

然后,徐慧珍、朱金花亲自上阵打我。

还有几名不知姓名的管教也打我。

再接着,就对我动用酷刑。

我全身上下戴满了那种可以使人粉身碎骨的刑具。

从下午的4点钟戴到第二天的11点。期间我疼痛难忍,就撞墙自杀,当时,我面目全非,体无完肤,徐慧珍还要逼我认罪认罚,否则不卸掉身上的刑具。

与此同时南昌市红谷滩区沙井街办以原书记陈挺为首,组织人员刻意把我判刑坐牢的信息传播给我孩子的老师与同学,致使我的孩子在学校遭受各种伤害。

我身心受到巨大创伤,精神崩溃。

我因为无端被判刑坐牢,单位社保工资也停了,小孩生活无着落,被迫流离失所。

面对强大的黑暗势力,我愿意剖心为烛、沥胆为光,我要寻找光明,寻找正义。

我交织着血泪和怒火,渴望这朗朗乾坤,正义必然战胜邪恶。

我深信,只要有人敢调查我的冤情,尊重事实,依法办案,我的冤屈必然得到申诉。

现如今,南昌市红谷滩区沙井街办新调来的领导班子,不管我冤情,也不管我的生死。

现在,我已向省高级法院申诉。但官官相护的行为还在,我看不到希望。我是汪洋中一叶小舟,任凭风高浪急,生死存亡一瞬间。

我随时随地都有性命之忧,命不久矣,我死后唯一的房屋财产全部给我无依无靠的儿子徐义卓(也叫徐昊甜)。特此嘱托。

嘱书 人:张红英  2021 年 12 月 5 日

来源: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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