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1日,本网获悉被中共当局已以“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判刑3年的香港民主人士邓棨然的案情及简历,现通报如下:
邓棨然:1989年出生,原英属香港籍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籍人,香港湾仔骆克道金乐大厦某公司售货员,香港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简称反修例运动)参与者,中共眼中的“港独”分子,民主派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
2019年9月30日,因参加香港反修例运动,而香港岛湾仔区警方在在其所供职的湾仔骆克道金乐大厦一单位内被搜出汽油弹原材料,遂被拘捕并被控“串谋意图纵火、管有任何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后虽被法院获交保释放,但其后由于未出席法庭聆讯,遂被法庭发布通缉令,同时没收其保释金;
2020年8月,又因不满中共当局在香港实施港版“国安法”(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故而与香港友人、民主派人士乔映瑜联合组织多人从香港偷渡到台湾,并由其负责购买偷渡船只、参加培训学习基本驾驶快艇技能、购买偷渡所需食物及物品等;同年8月22日,其二人分别与具有共同理念和追求的香港公民郑子豪、张铭裕、张俊富、严文谦、黄伟然、李子贤、李宇轩、郭子麟等共计10人联系,相约次日凌晨统一在香港西贡布袋澳码头会合,然后驾舟一同偷逃香港,前往台湾;但不幸的是,其等行踪很快被早有预料、监控的广东省管辖海域的深圳海警局查获,其等12港人随即被深圳市盐田区警方以涉嫌“偷越国境罪”等刑拘,并被送深圳盐田看守所关押;同年9月30日,其12港人被深圳市盐田区检察院正式批捕,其中,其被指控因与乔映瑜一同“根据他人安排,策划组织多人从香港偷渡至台湾”,以“企图把香港从中国分裂出去”,故而此行为已与香港《国安法》之相关规定相抵触;同年11月27日,其案被深圳市盐田区警方提交盐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至12月16日,其中涉案10人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另2人因属未成年人,故被检察院以“自愿认罪认罚”而决定不予起诉);
2020年12月29日,其等10人案在深圳市盐田区法院被公开庭审,并被当庭宣判;其中,其被以“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刑期至2023年8月22日;与其同案的乔映瑜亦被以同罪名判刑2年,其余8人均被以“偷越边境罪”统一判刑7个月,现都已刑满遣返香港;
据悉,其患有哮喘,家属曾为其委托的大陆人权律师被强行辞退,转而让公派律师为其做有罪辩护;2022年7月27日,其在香港的家属表示,最近两次给其寄信,都被狱方以无人领取而退回;又悉,其家属最后一次收到其信的日期是2022年2月,后知其因哮喘而于同年3月-7月被送进医院,至今其家人仍无法接收其信,且对其哮喘是否再次复发、狱中是否被罚和扣分、是否又被转换监等信息,均无所知。目前在广东省从化监狱(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聚丰北路623号. 邮政编码:510940)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