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信息监管机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7月10日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要求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运营者赴国外上市之前,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这份当天在中国网信办官方网站刊登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指出,此举是依据《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多部法律制定出台,以此“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维护国家安全”。
中国网络约车应用程序“滴滴出行”在美上市后,上周被当局以网络安全审查为由勒令下架。网信办本周五通报重申,“滴滴企业版”等25款应用程序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各网站、平台不得为“滴滴出行”和“滴滴企业版”等25款已在应用商店下架的应用程序提供访问和下载服务。而最新出台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凸显中国当局正提升针对海外上市公司以及数据经济的打击力度。
中国网信办强调,安全审查将重点关注数据在海外上市后,受到外国政府影响、控制或操纵的风险,审查内容将包括采购文件、协议、拟签订的合同或拟提交的IPO材料等。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