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纪委领导:
我叫何慧玲,河南省洛阳人。身份证号:41032819670409054x,电话 15237904918.
我怀着对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的无比信任,多年来一直坚持实名举报控告:河南省“造假”政法委书记尤清立,不仅编造惊天假案,以权压法,操控洛阳市公检法,十九大以后仍然不知廉耻,公然收买网络平台,收买选票贿赂选举,披着“造假”骗取的“政法英模”外衣,不收手不收敛,导致当地公检法敢怒不敢言,老百姓欲哭无泪。为揭露尤清立公然造假,以权压法,操纵选举的犯罪事实,扒下“造假政法委书记”尤清立“政法英模”富丽堂皇的外衣,冒着生命危险,继续实名控告尤清立!
第一犯罪事实:尤清立【破坏选举罪】收买网络媒体,贿赂选举,公然违背党的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对抗中央,对抗人民
不知廉耻,不收手,不收敛,我虽然多次实名举报,但是尤清立位高权重,在河南省没人敢管,至今仍然逍遥法外!
2017年6月5日,湖南省吉祥传媒有限公司业务人员刘丽(电话1735281908微信同号)打电话给我,询问洛阳市政法委书记尤清立的电话号码,哭诉洛阳市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尤清立,化名“张攀”,为了参加“2016年全国政法英模”评选,雇佣湖南吉祥传媒公司,让其帮助编造虚假材料,对外进行包装宣传,雇佣水军进行网上投票,双方协议商定是:待宣传推广成功,尤清立顺利入选“全国政法英模”(先进)候选人行列之后,张攀(其实就是尤清立本人)将一次性付给吉祥传媒文化公司宣传运作费用10万元。在网络媒体的高效介入与推动下,利用水军的造假,尤清立如愿当选“全国政法英模”金字招牌,刘丽如期按照协议上面留下的电话微信等联系方法,打电话去索要宣传推广费用,竟然已经被拉黑,没有办法,在网上搜索“洛阳市政法委书记尤清立”,因为我长期实名控告尤清立编造惊天假案,操纵司法,徇私枉法,故和我联系寻找尤清立电话号码。
几经周折,刘丽才联系上尤清立本人,他先是让刘丽联系政法委综治办的胡姓什么科长,后来干脆耍孬耍赖不承认有这个事情,最后又把 电话拉黑,一句话:他就是在擅自毁约,不想给吉祥传媒文化公司的任何运作费用了。待刘丽再去继续打电话给尤清立时,电话已经被尤清立给拉黑!哭诉中的刘丽在电话中向我们倾诉说(此电话录音我们均有保存),单位现在找她要钱,称,如果此笔资金不到账,她将会被单位开除或者解雇。摄于对方位高权重,她一个女孩子又不敢直接去洛阳找尤清立本人索要。
河南省洛阳市政法委原副书记尤清立通过花钱雇用网络媒体推手为其做虚假事迹宣传材料和在网络上拉票、贿选等多种方式、为自己能够当选“全国政法英模”而不择手段的公开斗胆弄虚作假上欺骗党和国家,下欺骗广大人民百姓,他的此举,简直猪狗不如!我遂将此违纪、违法情况逐级实名举报反映到中纪委及河南省、洛阳市两级纪委,要求就此严重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但是,由于尤清立位高权重,把控洛阳市公检法,没有人敢管,没有人敢问,直至今日,各级纪委对接到的群众实名举报材料没有就给出明确的书面回复调查处理意见。”造假政法委书记尤清立“披着“全国政法英模”金字招牌,更是“土皇帝一个”。这正是:
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书记来造假。政法英模手一挥,看谁都是黑社会!
第二犯罪事实:【编造假案、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未经法院,散布谎言,操纵媒体,绑架法律。
①2012年2月27日,尤清立公然违背《刑法》规定,在没有“立案、未经法院审判”就给广大农民扣上黑社会帽子。为了绑架公检法司,作为“打黑除恶”的政绩向河南省政法委邀功请赏,公然挑战法定程序,散布恐怖信息,扰乱社会秩序,造成百姓人人自危,谈“尤”色变。先定罪再立案,编造惊天假案—号称“洛阳市打黑除恶第一枪”的“洛宁县韦耀武黑社会”案件(该案中被起诉39人,可怕的是还有31个所谓“在逃人员”至今宵遥法外,甚至二审时律师把在逃人员带上法庭,法官检察官做完笔录,在政法委书记尤清立威胁恐吓下,以权压法被迫做岀枉法判决书。仅该案洛宁县七十个农民成了尤清立上欺骗党中央,下欺压老百姓的“贡品”,尤清立脚踏多少老实巴交农民的血泪骗取“政法英模”金字招牌!
本案发生于2012年2月27日,尤清立公然违背《刑法》规定,在没有“立案、未经法院审判的”情况下就给广大农民扣上黑社会帽子。为了绑架上级司法机关,其居然将违法行为推给洛阳市公安局,公然挑战法律,散布恐怖信息,扰乱社会秩序,造成当地百姓人心惶惶,人人自危。2012年2月27日,以洛阳市“打黑除恶通气会”上号称“洛阳市打黑除恶第一枪”的“洛宁县韦耀武黑社会案”,并召集54家媒体公然诬蔑“韦耀武横行乡里二十余年,为非作恶,以恶、凶、狠、霸出名,曾因怀疑别人偷电瓶残忍拔掉别人十个指甲盖”,并且向河南省政法委邀功请赏(请注意:该案立案时间是2012年5月29日)而经法院开庭审理,根本没有拔掉指甲盖的事实(有录像、报纸、判决书,该视频在2012年2月28日河南省电视台法制频道播出,报纸电台,电视台相续播出,社会大肆传播。)为了掩盖权利滥用的徇私枉法(上不能对河南省政法委交代,下不能对广大老百姓交代),当庭变更罪名“非法拘禁罪”。
②在2012年2月27日通气会上,洛宁县招待54家媒体,社会各方人士,宴请宾客成千人,上百桌五粮液招待,违犯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纪律,必须调查清楚当天宴请多少桌,用了多少烟多少酒,费用如何报账?是财政支出?是第三方支出?还是后台风光老板对账?有没有相关酒店打白条?
第三犯罪事实: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罪,干预司法独立审判
②2012年11月28日韦耀武案开庭前一天张廷璞、尤清立二人将所有取保候审人集中在洛宁县宁武招待所,威胁恐吓他们“必须老老实实认法服法,谁要乱说乱动,马上实行重判(当事人、证言、录音)
②开庭当天,原来已被取得保取候审的黄涛当庭为自己申辩,尤、张二人立马打断庭审,并当庭收监(为操控司法的独立审判,尤、张专门安排在洛宁县法院安装监控系统,全程监控司法的独立审判,操纵司法。
③为了掩盖事实真相,害怕事实真相的揭露,不让群众旁听,我们申请增加旁听,构陷罪名“冲击警戒线”遭遇打击报复并拘留我、韦汉卿等后我们提起复议,又威胁撤诉,再申请行政复议、法院起诉等一系列迫害和威胁(任安生、城区派出所副所长,一审法官辛洁,二审法官、申诉法官,有录音、判决书)
④2012年11月28日,大肆招待和该案无关的公、检、法、司人员,包括所有律师,当晚又是五粮液招待,这些和庭审无关人员招待了多少?他们都是什么人?市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市政法委去了多少?(独立司法审判)当晚招待费多少?财政支出多少?有没有利益输送?是老板买单?还是企业买单?谁买单?必须查清真相!
⑤2012年12月19日枉法判决书发,认定39人有罪,竟然31人“在逃”?而这些所谓的“在逃人员”,从来没有离开洛宁县的农民,莫名其妙成“在逃人员”。而“在逃人员”党生年在同一时间段,被洛宁县公安局“劳动教养”一年(即为劳动教养,何来在逃?洛阳司法是尤、张二人的家法?而又背景、有身份的人员,洛宁县满大街,为什么不抓?谁在包庇?有么有利益输送?(程大军“烤全羊”刑讯逼供,实报实销十个月,就因为去了一趟山,吃饱方便面,家里花3、4万多)31个在逃人员输送公检法多少钱?这钱有没有送给尤清立?(判决书,录音
⑥在这期间,我们还一直以为尤清立是好人,多次到洛阳市政法委反映情况,尤清立竟然不让办公室接待,堂堂的洛阳市政法委办公室主任竟然害怕的反映材料都不敢接,叫我们反映材料直接快递邮寄给尤清立(前后十封)。走投无路,70多岁的韦汉卿为了能见尤清立一面,大热天的在政法委门口蹲守20多天,堂堂洛阳市政法委书记竟然安排门卫直接说“尤书记交代了是洛宁姓韦的一概不见”。在依法治国的现在见洛阳市政法委书记尤其立比见封建社会的皇帝还难。
三:二审期间,【滥用职权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绑架司法,干预司法独立审判,威胁利诱公检法集体造假:
①2013年2月19日,人民法院报刊登:“洛阳:服务大局谱新篇”文章(记者:冀天福 通讯员:孙世良 、赵越 洛阳市中院法制室主任)我曾经到北京“人民法院报社投诉,证明是洛阳市政法委安排的,谁安排的?中国法律二审终审,未经法院判决造成即成事实,是什么罪名?洛阳市中院时任副院长张廷刚,信访室主任任方浩都清楚,可调查,(该文章:2012年以来洛阳市中院继续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依法严惩韦耀武、刘惊蛰等黑恶势力犯罪(此时距离韦案上诉1个半月,洛阳市中院根本没有分到法官手里,更不要说判决了)必须查清幕后主使,严重的滥用权力,徇私枉法。(报纸
②2013年8月15日韦案二审,9名所谓的“在逃人员”气愤难平,自告奋勇,上法庭控告公检法集体作假,尤清立编造假案,威胁恐吓,封官许愿(洛阳市检察院张国波,洛阳市中院法官李俊峰给“在逃人员”做完笔录,非常震惊,尤清立电话指示隐瞒销毁笔录,判决书只字不提,那么一审判决书有多少事实清楚?31名“在逃人员”是真的在逃还是假?(律师10人全部都在场)就是这样可笑,可耻的卑鄙行为,张国波升任洛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俊峰升任洛阳中院刑庭庭长(作为司法人员应该怎么处理?)(庭审录像)
③2013年8月20日21点,由于该案二审大量的事实证据,尤清立害怕编造假案的事实真相败露,厚颜无耻的在洛阳电视台三套法制频道上演一场当婊子立牌坊的闹剧,指示洛宁县张廷璞拉虎皮当大旗,向司法人员施压,直接说:韦耀武黑社会案由政法委尤清立书记亲自指挥,亲自安排,尤书记让这样判决的。有尤书记在,他什么都不怕”。试问洛阳司法是尤清立的家法?(节目录像)
④2013年12月8日,在洛阳市中院李俊峰办公室,李俊峰直言该案他不认为有罪,多次向领导请示,尤清立命令必须重判,他尽力努力过,但他只是一个审判员无能为力(当时在场的有陪审员孔和另一个人有录音)
四:以权谋私,干扰司法的独立审判:河南省高院的申诉
①受理该案申诉的是河南省高院减刑假释庭法官高凌云,亲自接待我们3次,电话联系多次,认为该案存在事实不清等众多问题,最后一次通话中直言洛阳市政法委出面介入,他只是借调的一个法官,多次向上级汇报,人微言轻,没有办法纠正,让我们向最高法申诉,只有走出河南省,会有结果(有录音)。必须查清楚谁以洛阳市政法委名誉参与河南省高院申诉,这是什么交易,到底是法官诬陷尤清立,还是尤清立把罪恶的魔爪已经伸向河南省高级法院?
②在申诉其间(2015年)我们向河南省高院递交13份相关证人证言和录音,特别是韦志超(所谓拔指甲盖事件的出警民警,重病在身,心里极度内疚,在其有生之年说出真相,约见韦四武,痛诉被威逼其陷害韦耀武的犯罪事实,强逼他做伪证;(录音)当时出警的另一民警雷雨峰也证实此事,但奇怪的是当我们把证据材料向省高院递交后,相关人都遭到威胁恐吓,河南省高院作出维持的理由竟然:一审、二审已经审查,我们第一次递交的证据竟然不做质证和审查,不做任何评判。
五、尤清立编造假案,销毁证据罪铁证:
(1)同一时间、同一民警,不同地点给不同人员做四分笔录(询问笔录)。
(2)同一事件、同一证人,前后5次询问笔录,不同地点、不同记录方法、不同人员记录(有不同笔记手写的,有电脑打印)全部竟然一字不差,连标点符号都不给改,可能吗(询问笔录)?
(3)公安人员雷永波(时任专案组副组长,亲自向政法委汇报)前后7次逼迫韦华庭陷害韦耀武,因韦不做询问笔录,雷永波做好笔录让韦华庭签字(录音)证人韦妙灵韦 韦 二审时当庭指正原笔录造假(已被二审认定伪证,取消该 罪名。判决书)
(4)销毁, 隐 藏原始案卷材料
①大原加油站韦妙武殴打客车司机事件,韦妙武案件已经三次一审开庭(三次发回重审)辩护人多次申请调卷,当庭法官说在公安局找不到原始案卷(卷宗显示该案已被公安机关处理)
②刘秀沟抢矿(梁保成和燕生民)已有判决书证明该其事件和韦耀武无关(程伟鸽判决书)(梁保成证言矿主)为了陷害韦耀武,不惜掩盖原判决书的认定,隐瞒原证据,千里奔波,编造伪证(程判决书认定程为黑社会老大,而韦耀武判决书又认定程伟鸽是韦耀武的马仔,两份互相矛盾的判决书,践踏了人性)。到底是程伟鸽案遗漏了韦耀武,还是韦耀武案判决书就是枉法判决。判决书将共和国的法律变成“魔术”,为了达到陷害我为“组织领导黑社会犯罪”的黑老大,不惜践踏法律、混淆视听
起诉书指控韦耀武等39名被告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判决书最后确认本案剩下6人犯黑社会。可是卑鄙的将“程伟鸽黑组织组织”全班人马,全部囊括于韦耀武的麾下(在程伟鸽案件中,韦还是“受害人”)。殊不知,洛阳市涧西法院生效程伟鸽犯罪组织判决书(2010)涧刑公字第186号已经认定:“程伟鸽在犯罪组织成员心目中是当然的”老大“,韦永山、雷亚州系该组织的二、三号人物。”在此试问法官:是洛阳市程伟鸽判决书里面遗漏了我?;还是这个案件遗漏了程伟鸽?。既然他们一、二、三位子都有人了,那么韦耀武究竟是“黑社会老几”?【如果,程伟鸽案件遗漏韦耀武,那么就应该案应该合并审理】
③伪造假的物价鉴定,假的受害人,张廷璞利用职权做假鉴定,洛宁县下陈宋河滩,二审已认定为非法证据。
第二部分:尤清立滥权压法,徇私枉法【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①洛阳市龙门镇龙门村李伟宾黑社会案,涉案几十个群众,2014年一审认定“没有黑老大的黑社会”成立,上诉后洛阳市中院发还重审,洛龙区法院长达三年多,虽然经过七次开庭,法官无奈无法判决,因为其中有一份洛阳市政法委内部文件证明,尤清立在案件没有起诉时,已经把案件作为政绩邀功请赏,”该材料指示公检法必需按照什么起诉时间、什么时间判决,判决结果必需是什么”如此无耻的行为导致龙门镇群众多年来一直集体上访,法官检察官敢怒不敢言,群众愤怒,多次围堵法院和政府部门,给洛阳市造成极大不安定因素,让洛阳丢尽脸面。
②无独有偶,韦耀武案同样未审先定罪,韦案的立时间韦2012年5月29日,而2012年7月19日已经在河南省打黑除恶排名第一中,抢进头功。(政府信息上期欺骗党中央下欺骗老百姓,70个农民,70个家庭在尤清立眼里不入一只蚂蚁,想定什么罪就怎么定罪,党纪国法不入尤清立的“家法”。
第四部分:对抗党和政府,拒绝群众的监督!九年年来的上访控告让我们看到公检法人员对尤清立把控洛阳司法的强烈控诉
①2014年9月、11月因控告洛阳市检察院张国波包庇“在逃人员”,洛阳市检察院召开两次听证,当时参加的有人大政协、社会工作人员,我们强烈要求尤清立参加,市检察院王处长多次通知尤清立到会,其害怕事实败露,拒不参加,抗拒检察院审查。
②2017年十九大召开前,我们向洛宁县公安局递交群众集体上访申请,为此洛宁县公安局局长·政法委书记多次做工作,为稳定大局,我们放弃去北京,同意市县两级政法委召开听证会,但是必须尤清立到场,为此马怀庆同志两天三次请尤清立参加,尤清立自知罪责难逃,罪恶累累,三请没有请到尤清立,当时市委安排有人员参加2017年10月在洛宁县信访局听证。
③2017年9月龙门镇群众因长期拿不到判决,走投无路被逼无奈围堵市政府·政法委门口请愿,要求尤清立出面,尤清立无颜接待群众躲着不见,后被群众从车里拉出。
第五部分:滥用职权,危害司法!
在长达九年多申诉和控告过程中,我得到许多办案法官和检察官的帮助和支持,同时也透露许多尤清立以权压法,草菅人命的线索和证据。由于尤清立长期把控洛阳市政法,案件的申诉往往在即将得到昭雪的档口,尤清立借“全国范围的扫黑除恶”之形势,威胁恐吓办案人员,迫于淫威法官、检察官(虽然个个都认为:尤清立政法委书记无法无天,但是敢怒不敢言)纷纷向申请人出谋献策:必须坚持、依法向上级申诉控告。办案的法官检查官一次次说明;这个案件绝对有问题,他们多次汇报,受到很大压力,尤清立位高权重,仍然把控洛阳市政法高位,他们不敢依法办案,权比法大。
综上所述:恳请相关部门审查尤清立是“英模”还是“魔鬼”!恳请把尤清立这个“造假政法委书记”清除出党的队伍司法一线!
习主席说:努力纠正冤假错案!苍蝇老虎一起打!坚决打击司法腐败!我们期盼!
此致!
何慧玲
202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