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梅轻伤鉴定超过2年,江苏省阜宁县公安局至今拒不立案侦查

2022年5月2日,本网获悉:现租住在江苏省阜宁县益林镇解放路188号王海梅,因两年前遭到村支书的非法拘禁而报警,结果人民警察没有解救,反而右手手腕被张成涛掘骨折,经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但阜宁县公安局至今拒不立案侦查,也不出具不予刑事立案的决定,让刑事犯罪嫌疑人继续逍遥法外。

王海梅的丈夫裴如龙,因2008年开始举报时任江苏省阜宁县益林镇党委书记丁政万为牟取不法利益,大搞暴力征地拆迁而被两次构陷入狱共计五年六个月,裴如龙、王海梅夫妇俩不服阜宁县与盐城市两级法院的徇私枉法,向省高院提起申诉,引起省高院刑庭一行几人专程到阜宁向裴如龙了解案情。

2017年9月14日,裴如龙王海梅夫妇俩根据高院苏庭长的要求,将申诉材料及证据送至省高院后,又去省纪委、省人大、省政法委提交了相应的材料,第二天(9月15日)下午夫妇俩刚到家5分钟,就被政府指派的村霸书记张成涛非法拘禁在自已家中长达72天之久!2017年9月19日早上,裴如龙报警时,被村霸书记张成涛打的头破血流,白衬衫染成了红衬衫,王海梅继续报警时,被张成涛使用暴力将她右手腕掘断。裴如龙说:我们被非法拘禁72天期间,曾报警求救电话超百次,均不予理睬。

直到两年多后的2019年12月10日,阜宁县公安局委托对王海梅的司法鉴定意见才出来,结论是王海梅的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二级,但阜宁县公安局在轻伤二级的司法鉴定出来并生效后,一直拒绝对实施非法拘禁与故意伤害的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裴如龙向公安部反映,公安部转江苏省公安厅,公安厅转盐城市公安局,盐城市公安局转阜宁县公安局,而阜宁县公安局也以信访告知方式,称对王海梅被故意伤害一案已经出了不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不再理睬了。

由于阜宁县公安局既不立案侦查,又不出不予刑事立案决定书,导致裴如龙到检察院申请刑事立案监督,检察院就以公安局没有正当手续为由,拒绝行使刑事立案监督职责。

裴如龙认为,阜宁县公安局长期对刑事犯罪案件不作为,跟被举报人丁政万转任阜宁县政法委书记(现任阜宁县政协主席)有关,明显属于官官相护。

裴如龙电话:18961926823。

来源:维权网

请分享这个故事: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