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春因举报长期违法闲置土地请求复查,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其当面举证

2021年10月11日,本网获悉:今天下午4点40分,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人员给宋会春打电话,说:“你的复查申请书,我们收到了。请你过来,我们需要你当面举证。”宋会春大惑不解,土地是否闲置,到现场观察就一目了然,为什么还要当面举证?明显属于刁难!宋会春问:“你贵姓?”对方称:“没有必要告诉你!”宋会春很惊讶:“你连姓什么都不告诉我,我怎么核实你的身份呢?你有什么事,请书面通知我。”对方气呼呼地挂上了电话(事后了解到该工作人员姓崔)。

2021年10月9日,宋会春与其父亲通过邮寄向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了《复查申请书》,请求依法确认被申请人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城区分局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违法,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其主要理由是:

宋会春与父亲宋西章向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济南局举报许昌市东城区管理委员会自2010年4月以来打着拆迁旗号在许昌市魏都区半截河办事处宋庄82号(现东城区天宝路街道办事处大坑李社区)所在地区打着拆迁旗号大规模圈地,闲置土地达11年之久,明显属于违法。

许昌市东城区管理委员会系许昌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其法律责任应有许昌市人民政府承担。

宋西章父女请求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济南局依法查处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政府闲置土地达11年之久的违法行为。

2021年9月18日,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城区分局作出了《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其处理意见为:“该项目地块因拆迁清表不到位,造成企业一直无法进场施工,土地处于闲置状态。下一步督促东城区管委会加大拆迁力度,尽快交付净地,督促许昌市腾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时进场开工建设”。

宋西章父女认为,该《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有以下违法行为:

1、没有告知案件的来源。

2、我们要求查处闲置土地达11年之久的违法行为。但对闲置土地达11年之久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该局避而不谈,却决定“下一步督促东城区管委会加大拆迁力度,尽快交付净地,督促许昌市腾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时进场开工建设”,显然犯了文不对题的错误。本案的关键在于是否应当对闲置土地达11年之久的行为进行查处,而不是督促建设。

3、宋西章父女要求查处许昌市人民政府闲置土地的违法行为,但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城区分局搞错对象,未针对许昌市人民政府闲置土地的违法行为,而是针对许昌市腾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施工,将督促其开工建设,犯了张冠李戴的错误。

4、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城区分局系许昌市政府的下属,故对许昌市政府的违法行为难以作出处罚,应当移交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宋西章举报土地违法行为并要求依法查处,系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职责。故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当依法查处,而不是作为信访处理。

宋西章父女请求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纠正。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374 2988508

来源:维权网

请分享这个故事: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