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保利花海湾对垃圾压缩站维权 给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的申诉函

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感谢关注我们反映的问题,烦扰之处,尚请见谅。

我们是广州市荔湾区百花路111号花漾花园(保利花海湾)小区(以下简称“花海湾小区”)的业主,现因广州市荔湾区茶滘街茶滘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茶滘经联社”)拟在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北路、茶滘路地段(花海湾小区旁)违法进行茶滘城中村改造项目垃圾压缩站建设工程(平面图详见附件1),导致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受到巨大损害一事向各位领导反映。我们此前曾多次通过12345市长热线、人民网留言、荔湾区信访局信访、广州市信访局信访、荔湾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听证等多种方式向有关部门反映(具体过程详见附件2),但各部门都没有给出满意的答复,经过我们长时间的证据收集,现依据《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58条规定,向各位领导反映茶滘经联社违法违规,违反城乡规划事宜,请依法处理并在法定期限内书面回复举报人:

一、茶滘经联社拟建垃圾压缩站所在项目地块20a-1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性质控制为公共绿地(G1),在公共绿地上建设垃圾压缩站的行为属于擅自改变土地规划用途,属违法行为。

广州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8月18日批准的穗府函〔2020〕165号《白鹅潭商务区(一区)规划和城市设计整合优化》通告中的附图花地河北组团地块规划显示,花海湾小区旁(拟建垃圾压缩站)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2021年6月2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穗规划资源公开〔2021〕2981 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见附件3)显示,广州市荔湾区茶滘城中村改造项目自编 20a-1 地块,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性质控制为公共绿地(G1),用地面积为 9182 平方米。另自编 20a-1、20a#、20b-1、20b#均位于同一地块,其控制性详细规划信息同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对涉案地块用地性质均规划为公共绿地,并未规划该地块有公用设施用地及环卫用地,故茶滘经联社拟在公共绿地上建设垃圾压缩站的行为属于擅自改变土地规划用途,属违法行为。

二、茶滘经联社关于垃圾压缩站建设工程未按法律规定取得合法有效的选址意见书,涉案垃圾压缩站建设工程规划程序严重违法。

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二年内尚未获得建设项目批准或者核准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核发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未办理延期手续或者延长期逾期仍未获得建设项目批准、核准,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因此,建设垃圾压缩站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选址意见书。而2021年6月2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穗规划资源公开〔2021〕2980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见附件4)显示,涉案垃圾压缩站项目不管是在自编 20a地块还是在自编20a-1地块,并未制作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另自编 20a-1、20a#、20b-1、20b#均位于同一地块,其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信息同上。据此,在未取得合法有效选址意见书的前提下,茶滘经联社违法申请垃圾压缩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引动荔湾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行批前公示程序存在严重违法的情形。

三、茶滘经联社在其申请的垃圾压缩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因花海湾小区各业主针对批前公示的异议,暂未得到批准的情况下,茶滘经联社竟针对在听证过程中被反馈投诉的事项进行补充变更,妄图重新进行申请以取得审批。听证会中,花海湾小区业主代表针对茶滘经联社提交的证据发表了质证意见,其中茶滘经联社所提交的证据“穗国土建用字〔2015〕178号建设用地批准书”(见附件5)显示,关于涉案垃圾压缩站的建设应于2015年10月25日前开工、2018年10月25日前竣工。在2015年时尚无花海湾小区,垃圾压缩站建于该处不会有影响群众生活和出行的事情发生,但茶滘经联社并未在该批准书有效期内进行开发建设,相反在此期间内却助力保利集团拿下百花香料厂地块建成花海湾小区,并在小区房屋全部售罄之后重启垃圾站的申请工作。在接收到我们反馈的垃圾压缩站建设用地批准书(现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期失效的情况下,茶滘经联社竟再次不顾现实情况申请核发及变更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收案号:2021000000024052),违背民意,一意孤行侵害民众权益。

四、茶滘经联社规划的垃圾压缩站紧邻花海湾小区,小区内有住户1260户,约6000名居民,在小区旁建设大型垃圾压缩站势必会严重影响周边居民身体健康及居住环境。

首先,垃圾压缩站所在位置的交通短板问题非常突出,垃圾压缩站旁的百花路、花海路是花海湾小区与外界联系的唯一路径,也是小区居民出行的必经道路;垃圾压缩站作业时间为6时至12时、14时至22时,百花路一侧广钢铁道桥洞只有3米宽,大型垃圾车必然造成拥堵,如垃圾运输车辆遇上小区居民上下班通行,高峰时段双向车辆拥堵,交通更是严重堵塞;因垃圾压缩站距离花海湾小区过近,小区居民步行外出时只能在车流中穿梭,人车争道,兴建垃圾压缩站引起的交通问题将对周边居民出行造成巨大的安全隐患。

其次,垃圾压缩站离花地河仅一路之隔,根据茶滘街道办在第一次沟通会上说明的垃圾压缩站作业量(25-75吨/天)计算,其每天产生的垃圾渗滤液高达数吨,哪怕只是泄露小部分渗滤液,也会对花地河的水质造成毁灭性的影响。花地河从石围塘附近珠江右岸起,流经花地、东漖、龙溪、西塱、到达南滘,最后注入佛山南海水道,花地河连通和汇集当地的13条支流,北接珠江西航道,南连平洲水道,流域面积为28.4平方公里,涉及上百万人的日常生活,并且花地河沿岸受潮汐反托的影响,河水流速较缓慢,不利于其中污染物的扩散和转移,如因此发生严重后果,相信是谁都难以承担及应对的。

最后,噪音污染、空气污染肯定是不可避免的,且垃圾压缩站将直接导致附近生态环境遭到影响破坏,轻的只是滋生蚊子、苍蝇、老鼠、蟑螂等四害,如后续发生密封差、外露、堆放、未及时清理消毒等管理问题时,更是因距离人民群众过近可能发生影响居民身体健康的人身安全事件,并容易诱发社会性事件。

五、涉案垃圾压缩站项目规划自2009年批复至今已过12年的时间,在这十几年间周边规划已经过多次调整,垃圾压缩站位置周围的情况已发生巨大的根本性变化,周边地块十几年前还是工业用地,现已成为住宅用地,有大型居住型小区的人群聚集地,有居民上千户,当时之规划与今时之现状已完全不符。带有压缩功能的垃圾站已不单单仅是临时存放、中转的性质,远离居民住宅区应是其基本要求之一,但茶滘经联社所申请之规划审批明显与社会发展、城市规划、现代化城市管理方式相违背,缺乏前瞻性、科学性、可实施性,造成附近居民生活不便,影响公共利益,偏离以人为本的原则。如此近距离、如此大规模的垃圾压缩站对周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是可想而知的,涉案垃圾压缩站无论从规划、选址、设计、交通影响等均有违法之处。

花海湾小区全体居民强烈要求撤销在相邻地块建设垃圾压缩站,落实公园绿地的规划建设。我们深信涉案地块绝不可能是茶滘城中村改造垃圾压缩站项目最佳而且唯一的位置,非要在此地进行违法建设不可。望各位领导对待该垃圾压缩站的选址及建设,能以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尊重法律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心系民生,考虑社会影响,制定前瞻性、科学性、可实施性的规划方案,切实保护每一个广州市民的合法权益,避免有严重负面影响的项目开展,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美好愿望。

此致

                                申诉人:保利花海湾全体业主

                              日期:2021-9-15

 

附件:

  1. 平面图(建设工程批前公示)
  2. 向有关部分反馈经历
  3.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4.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5.建设用地批准书

4

 

3

 

8

 

6

 

5

 

2

附件2:

时间 申述渠道 参与人数 处理结果
 

2020年5月

市规划局网站《茶滘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融资、公配地块)项目立案号: 2020030000009129》批前公示  

超100人

 

未作任何回复

2020年5月至今  

12345

超500人 荔湾区规划局以“该垃圾压缩站的规划选址于2009年经市政府批复同意起位置一直未发生变化”为由予以拒绝。
2020年5月至今 人民网(市长、市委书记、荔湾区区长等领导留言) 超100人 荔湾区政府以“规划已2009年批复,选址合法合规”为由敷衍回复。
202年12月23日 联名信(给市长、市委书记、市规划局局长、区规划局长等寄送联名信) 超500人 案件发由荔湾区规划局受理(编号:WT440100202012265841,LX4401002020123020540)
2021年1月 市规划局网站“茶滘城中村改造项目(垃圾压缩站)建设工程许可证受理公示”(案号:2021030000004182) 超100人 未作任何回复
2021年1月4日 到荔湾区信访局、市规划局、广州市信访局信访 5人 2021年1月14日收到区环保局书面回复,其以“垃圾站未建成,未造成环境影响”为由不予受理;

2021年1月底收到区规划局书面回复,依然以“规划已2009年批复,选址合法合规”敷衍回复。

2021年3月12日 到茶滘街道办与街道办、区规划局、区生态环保局、区司法局等单位人员面谈 5人 1.茶滘提出方不愿意变更选址,因为怕“麻烦"。
2.区规划局解释设计合法合规,有公示(2016年公示,楼盘还未开售)。如变更规划必须合法(但拒绝回答如何合法变更)。规划局承认这10年间茶滘其他地块存在规划变更(垃圾站仍是2009年时的规划),他们只优化垃圾站设计,对建成后的运作,环境和健康影响不做任何承诺。
3.区环保局表示按政策可豁免环评,他也不想建,建好后,投诉都是找他的麻烦。明确没有对建成后环境影响进行过任何调研,不替茶滘做环保背书。
2021年4月2日 广州市信访局 5人 未作任何回复
2021年4月 市规划局“拟在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北路、茶滘路地段进行茶滘城中村改造项目垃圾压缩站建设工程”公示(案号:2021030000004182) 超500人 荔湾区规划局于2021年5月18日在茶滘街道举行听证会,花海湾小区居民代表在会上提出质证意见,指出垃圾站规划违法、违规、不合理,茶滘经联社提交的审批文件均已过期
来源: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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