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有水律师的《被偷走的辩护权》一书的第37章)
将我妻子的遗体火化送上山后,我的亲戚朋友们就都散去了。晚上,我一个人回到家。家里冷冷清清的。
可家里,却处处有着她的影子。
走向阳台,阳台上有她晒的腊肉,有她种的香葱。
打开冰箱,许多吃的,也是我妻子买的。
走向厨房,厨房里有她买来的准备过年的年糕、她买来做蛋糕用的面粉,她没吃完的红枣。打蛋器,放在厨柜上,仿佛正等着主人来将它浸入蛋液,按住按纽,快乐地旋转起来。
她的房间,我努力地保持着原样。她的电脑,依然插着电源,她的被子,我依然铺好在她的床上,还有她的枕头、她的电动按摩器,她所吃剩下的零食,都按她生前的样子摆放着,只在墙上,多了一样,挂上了她的遗像。
打开她的房间门,我仿佛能看到她的背影,依旧还坐在她的电脑前,看着她的电影或者关注着她的股市行情。
根据我老家民间有一个传说,说是死者死后,他的魂都会回一趟家的,来把他的脚步收走。所以,每到夜里我就会静静地躺在床上,就会仔细地聆听,看会不会真的如传说中的那样,听到妻子回来的声音。
朋友劝我:换一个地方居住吧,免得总是触景伤情。
我说,不!
因为,
这里,曾经是我、我的妻子、我的儿子,还有我家的帅帅共同的家。
我怕,我离开这里,
儿子回来,会找不到家;
葛红的魂回来,会找不到我……
一个多月后,很快就要春节了。我的二哥、二姐他们也来到杭州,和他们的子女们过春节,所以要我过去和他们一起过大年三十。
但是,我想和我的妻子、我的儿子一起,在自己的家里过一个除夕。
于是,我就在大年二十九的这一天,提前在自己家过除夕了。
吃过中午饭后,我就开始做过除夕的准备了。
鱼,是我妻子生前买的小黄鱼,这是她喜欢吃的,我提前用油煎好了一碟。牛肉,我妻子不吃,但我儿子喜欢吃的,我前几天买来卤好的,现在把它切成大拇指大小的丁,再配上洋葱、辣椒。把朋友送来的鸡,洗干净,加入黄酒、葱、姜、蒜一起放入炖锅炖。又到小区边的超市,买了小白菜,这也是我妻子喜欢的。
烧好所有的菜,在桌上摆放好。我把妻子的遗像从她房间的墙上取下来,放在桌子靠窗的一边,给她放好了凳子,然后在她的遗像前放上一双筷、一只碗,一只酒杯。
我给我妻子的酒杯,倒满了葡萄酒,这葡萄酒,还是我的同事自己酿的,拿了一瓶来,说是孝敬师母的。又给她的碗里,盛上一碗饭,然后,按中国人的习惯,插上了三支香。
在我右手边,也放了一双筷子,一只碗,一只酒杯,这是我儿子坐的地方。
我给儿子的酒杯里,倒了一杯饮料,他是从来不喝酒的。
一切摆放好后,我坐下,也给自己倒了满满的一杯白酒,然后举起杯,对着我妻子的遗像、我右手那空空的地方,说:
“葛红啊,今天过年了,想不到,我们一家三口,就用这样的方式聚在一起,过年,”话还没说完,我的眼泪已经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我赶紧喝起酒,想努力地控制住自己,不要大声地哭出来。
可是,酒越喝,眼泪却越流得厉害了。我对面,妻子的眼睛,在死死地盯着我看。我忍不住哭出来声,边哭,边用拳头敲着桌子,边问:
你不是说过的吗,等我老年痴呆了,你要把我送到钱塘江边上去“放生”的,我还没老年痴呆,你怎么就这么自己先走了呢?
你不是说过的吗,你要等我先死,我死了,要你把我所有的坏,都讲给我们的孙子、孙女听,可现在儿子还没结婚,我也还没死,你怎么能就走了呢?
……
窗外,传来了呜咽呜咽的声音,
起风了。
来源:维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