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腾飞建设工程集团公司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王红跃向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2022年2月12日,本网获悉:2022年2月11日,王红跃通过邮寄向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社保局)举报郑州腾飞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腾飞公司)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长达12年之久,请求社保局依法查处。

《举报信》的主要内容:王红跃于2009年10月1日到腾飞公司工作,2020年1月还获得该公司颁发的《荣誉证书》,被评为先进个人,工龄超十年,但腾飞公司至今未为王红跃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请求社保局依法查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2年2月7日,腾飞公司向王红跃送达了《员工待岗告知书》,称“因受疫情及国内经济形势影响,很抱歉通知您于2022年2月开始待岗。”还要求王红跃填写待岗期间联系方式,并威胁“如因上述信息填写有误……由此产生的相关后续问题需由您本人承担。”

腾飞公司负责人在工作群内发《通知》,称“受疫情影响及经济整体下行低迷,建筑行业更是处在重灾区!今年公司新开项目基本没有,人员成本高昂。在此情况下,接到通知暂时不用来上班的同事,每月发放1000元的生活费,转正后的员工,公司承担社保费用,其他人员社保自理。……我们对企业要有感恩之心,无论到哪里,要感谢原来的企业对自己的培养,也坚信自己无论到哪里,凭一腔责任心一颗感恩的心,在哪里都能干好本职工作!但是也不要认为自己只能局限于某个行业某个岗位,这个世界没有穷死的人,只有不思改变的人!古人曾曰:天生我材必有用!难道我们对自己没有信心?”

许多工人对此不服,认为转正后的员工,公司承担社保费用,理所应当。但其他人员社保自理的决定有悖于“同工同酬同待遇”的原则。大家在腾飞公司尽心尽力工作,有的工龄达十多年,仍然视为临时工。腾飞公司对部分劳动者的歧视,有何“恩情”可言?腾飞公司未为“临时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本身就违反劳动合同法。腾飞公司竟然还要求大家对企业“要有感恩之心,无论到哪里,要感谢原来的企业”。

腾飞公司单方面作出待岗决定,且无期限,等同于单方面解除劳动协议,待岗期间每月只发1000元的生活费,有悖于法律规定。更荒唐的是,腾飞公司还要求劳动者感恩戴德。

王红跃无法容忍,向社保局举报。希望社保局依法查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秩序。

来源: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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