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大V“辣笔小球” 因“诋毁英雄烈士”罪被判入狱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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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大V“辣笔小球” 因“诋毁英雄烈士”罪被判入狱八个月

中国微博大V“辣笔小球”因质疑中印冲突阵亡解放军人数,被控“诋毁英雄烈士”罪名,周一(5月31日)遭到法院判处八个月徒刑,成为第一位因此罪名被判入狱的人。外界批评中国政府是为了禁止公众发表不利于军队的言论,因此杀鸡儆猴。

今年二月,中国《解放军报》公布2020年中印边境冲突中的中方军人死伤信息,边防团团长祁发宝在事件受重伤,并有四名官兵阵亡,当时在微博上拥有两百五十万粉丝的网络大V“辣笔小球” 发表疑似嘲讽中方团长,并质疑官方公布的中国军队死伤人数,因而遭到批捕。“辣笔小球” 本名仇子明,他是《金陵晚报》和《经济观察报》的前调查记者。

江苏南京建邺区法院在5月31日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辣笔小球”仇子明八个月有期徒刑,并要求他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须通过中国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及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对于这个判决,旅美中国人权律师滕彪直说,仇子明是因言入罪,他发表的言论不构成犯罪或是被批捕的理由。

“真正侵犯他们(英雄烈士)名誉的言论,应该是走民事诉讼,完全不应该上升到用国家机器来打压言论,这样刑事案件的程度,何况在仇子明案件中,应该连民事案件都构不成。”滕彪说。

仇子明先在微博暗示解放军团长以牺牲下属的方式活下,并反讽“反正,我们赢了”,之后发评论指牺牲的四位是为营救而立功,并质疑官方公布的死亡人数,“连去救人的都牺牲了,那肯定有没救出来的啊,说明阵亡的不仅仅只有四人”,言论随即惹来官方批评,仇子明于2月19日被以“寻衅滋事”罪名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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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笔小球”仇子明对中印冲突解放军阵亡人数的质疑(微博截图)

从今年3月1日起,中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加“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罪名,情节严重者得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而仇子明成为第一位因“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罪名被判入狱的人,如此“新法定旧罪”也引起外界质疑。此外,仇子明先前遭到强迫电视认罪,视频中他的脸被打上马赛克,身着囚犯服,说道“我这样的行为,可以说是一种良知泯灭的行为”。中国官媒环球时报报道称,仇子明是因为有认罪表现,才被轻判八个月。

曾在中国南海部队服役、熟知中国军事情况的中国退伍军人姚诚告诉本台,中国政府禁止外界发表任何不利于解放军的舆论,藉此隐瞒军队里不光彩的事。现居美国的姚诚以美国对待阵亡士兵的庄严态度做对比,指出中国政府隐瞒阵亡人数的举动,无疑是不重视士兵生命,也怕外界风吹草动影响到军队士气,因此封闭军队相关信息。

“没有新闻自由的意图,是为了维护党对军队的‘绝对控制’,不是绝对领导,”姚诚强调,“杀鸡儆猴,警告你们这个不能动(说),谁说了就面临判刑。”

根据维权网消息,仇子明于上周四与建邺区检察院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目前被羁押于南京市看守所内。截至目前,已有七人因发布质疑中印冲突事件的言论而遭到拘留或逮捕,其中包括本台先前报道的中国异议青年王靖渝,他因质疑去年中印冲突中中国军人死伤的真实情况,被中国警方网上追逃,上个月因涉嫌侮辱宗教罪在迪拜转机时被当地警方拘押一个多月,终于5月27日获释。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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